Gong Cheng's Blog


读书笔记-我的数量金融师生涯
June 20, 2010, 12:51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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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书(My Life as a Quant: Reflections on Physics and Finance )谈的是一个物理博士闯荡华尔街的故事。作者德曼,是个来自南非的犹太人。七十年代的时候,德曼来到哥伦比亚大学读物理学的博士。他的理想是做一个最终的解析主义者,折腾出一种终极理论来解释各种各样的基本粒子的结构,成为基本粒子的门捷列夫。但是,他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可谓艰辛。他所在哥伦比亚大学强手如林,治学严谨,在研究生院里要先苦读两年才能开始研究,哥伦比亚大学当时最有名的老板是李政道。学生们都抢着当李政道的学生。可是,德曼觉得李政道是个变态。因为每当有学术讨论,李政道就喜欢跳出来唧唧歪歪,别人说话中有什么闪失,李振道喜欢挑别人的毛病。开始的时候,大家还以为李政道只是个学究,后来发现他完全是乘机折腾别人玩。而且李政道每隔几年才收一个学生,所以德曼只好另外找了一个年轻的教授作老板。读完博士,他发表了一篇文章。随后就开始了他的博士后生涯,他先是去了费城大学博后两年,然后去剑桥又博后了两年,然后又去洛克菲勒大学博后了两年。他的这六年博后生涯不可谓不辛苦,因为每到一个地方,一年以后就要开始找下一个博后,所以只有一年时间做研究,在基本物理领域,一年时间根本不够,加上和博后期间的老板意见不一,产量一般。况且,那个时代的物理界很多高手比如说费曼正在高产期,而德曼的兴趣爱好又太广泛,所以他的成果也一般。他随后好歹在科罗拉多大学当助理教授,这段经历也是不一般的煎熬,首先,作为年轻的教授,和年纪大的教授和年纪轻的学生都有代沟,加上他家宝宝在纽约,他一个人很孤单,他甚至每天晚上都去mall里转悠,就想多看看活人,最后搞到mall 里面的工作人员都认识他了。他老婆看他这样,帮他在新泽西的贝尔实验室找了份工作,于是他就放弃了科罗拉多大学的教职,来贝尔实验室干活。我们知道,那时候的贝尔实验室也是不得了的,比如说Unix/C都是在当时的贝尔实验室诞生的。其实,当时的贝尔实验室的研究气氛很自由,但是德曼傻乎乎的觉得拿了那么多的钱就要听老板的话,甚至早上接送孩子上班迟到都要和老板请假。直到他离开贝尔,他才发现,如果当时他在贝尔一直都瞎搞他自己的东西,在很长时间内,都不会有人发现他做的东西和贝尔的商业利益无关。贝尔实验室的管理之松散可见一斑。

在贝尔实验室折腾了五年奇怪的东西之后,他跳槽去了金人公司搞数量金融。他们主要的工作是做各种金融产品的价格数学模型。在金人公司干了一段时间,他与同事们发明了一个著名的汇率的模型。他就跳槽去了所罗门,所罗门的文化和风气和金人公司很不一样。当时的金人公司,是合伙质,公司里面的人彼此之间都是互相拉一把的,大家喜欢在公司里面共享资源。而所罗门是上市公司,公司里面大家争斗很厉害,不共享代码的。随后经济萧条,所罗门裁人,他被打扫出门,重新跳回金人公司。在金人公司里,突然固定收入部门的头头跳槽了,于是他就当上了固定收入部的头头,分析全公司产品的风险。几年以前,他从金人公司里跳出来,在哥伦比亚大学当金融工程学科的头头。

这本书谈了在一个美国的高级知识分子的职业生涯的挣扎,虽然他一直过得很不容易,但是我们应该看到,他还是本着命苦不能怪社会的原则,靠着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。我以为,德曼的passion主要不是赚钱,他希望能够通过他自己的智慧创造一些不朽的精神财富,从而他的生命也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得到永生。但是他其实只是一个普通人,他和其他普通人一样的需求,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他,要在追求精神不朽的同时play within 商业社会的游戏规则,他过得太累了。 我以为,他的理论物理的基本功还是蛮扎实的,如果他能够早生几十年,也许,他会成为爱因斯坦,可是,他生不逢时。

同样是金人公司的前员工,罗伯特鲁宾的“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”比这本书读起来要轻松得多,虽然罗伯特解决的都是更高难度的问题。



读书笔记-只有在美国
June 3, 2010, 6:10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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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ly in America 翻译成中文就是《只有在美国》。这本书谈的是一个18岁一句英文都不会说的穷小子保罗,通过自己的努力,最后当上美国最大的公司之一Dow Chemical的CEO的故事。这是他的自传。我以为,他的人生是很传奇的,但是要把他的故事推广到美国好也不免牵强。比如说吧,如果套用这个逻辑,涛哥或者宝哥是不是也可以写一本《只有在中国》讲述他们怎么从穷小子们变成中国的元首的呢?

保罗出生在意大利,犹太人,他爸爸是个积极的反纳粹者,虽然家里没有太多钱,他爸爸还偷偷开电台,发布反对墨索里尼统治的言论。后来搞得他们家在意大利都混不下去了,借道美国来了厄瓜多尔,在那里,保罗度过了他的青少年时光。厄瓜多尔虽然中学教育还不错,但是大学太水,保罗觉得什么都学不到,于是,他就申请来了普渡,念化工专业的本科。这时候的保罗,18岁,英文一句不懂,他家亲戚让他去读康奈尔,因为他有几个表兄在那里,可以互相有个照应。但是,他觉得和亲戚在一起没有挑战性,执意来了一个人都不认识的普渡大学。普渡大学不是那么好混的,有门化工课他上课听不懂,去问老师,老师告诉他,听不懂不要来,把英文学好了再来读书。第一学期还有课挂掉因为他没有搞明白怎么注销课程。后来,他通过加入兄弟会faternity和参加toast master, 提高了英文听和说的能力。跟上了普渡的教学进度。最后顺利毕业。

毕业以后,辗转了几个工作以后,他加入了Dow Chemical. 他的几项任务都小有成绩,但是让他的career攀升的是他后来去拉丁美洲开Dow Chemical 的拉丁分部,他白手起家,把Dow Chemical 的拉丁分部从0开始搞成上亿的部门。没过几年,他给拉回总部当CFO,在那里,他又把化工公司里的财务部搞成了美国最大的lender,给citi, boa什么的放贷,又没过几年,他就当上了CEO. 他自己认为,他的文化背景不具备在Dow Chemical 成功的先决条件,因为Dow Chemical 的主要员工的背景是 WASP (White, Anglo Saxon Protestant) ,而他的犹太血统让他最多只能符合White的条件,但是他凭借他的智慧,通过不断的在工作中做出卓越的成果,最后当上了Dow Chemical的CEO.

我以为,他的故事对广大中国人来说也很有激励作用的。他的英语完全是成年以后到美国才开始学习的,而他根本没有把他的minority的background当作一个career上的劣势,勇往直前的想各种各样的方法实现他的career ambition。

除了谈他的career, 这本书还谈了很多他的个人爱好,比如说网球,比如说扑克,他家族里的传奇故事,还有他们公司内部的争斗的细节。我以为,这是一本可读性很强,同时也很inspiring的书,强烈推荐。